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交办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常办联字〔2016〕36号)和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的实施意见》(政全厅发〔2016〕20号)要求,省政府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全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过综合分析、台账管理、沟通协商、加强公开等措施,较好完成办理任务并取得良好成效。今年我省承办的全国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
一、受领建议提案基本情况
今年,省政府共受领全国建议提案77件(建议30件、提案47件),较去年增加了18件。其中,主办42件(建议20件、提案22件),会办27件(建议9件、提案18件),参阅8件(建议1件、提案7件)。
二、建议提案主要特点
今年我省承办的建议提案反映事项大多涉及粤港、粤澳交流合作问题,“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建议提案中得到充分体现。
(一)更加关注创新发展。“中国制造2025”、打造“海洋强国示范区”、打造“南方海谷”等工作引起代表委员共鸣,代表委员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提案共19件,占25%。
(二)更加关注协调发展。今年,代表委员对区域协调发展给予较多关注,建议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积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包括高速公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建设,所提建议提案共18件,占23.7%。
(三)更加关注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一直是代表委员高度关注的领域。今年,代表委员围绕加强北部湾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做好厨余垃圾回收、发展旅游产业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提案共6件,占7.9%。
(四)更加关注开放发展。今年,代表委员围绕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及深化粤港澳合作等,提出了关于依托自贸区建设国家“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二手车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试点业务、加强粤港澳交流合作、优化和完善跨境车辆管理等方面的建议提案共21件,占27.6%。
(五)更加关注共享发展。补齐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是代表委员高度关注问题。今年,代表委员提出了关于解决欠发达地区国防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简化农村公益性公路审批手续、建设养老小区等方面内容的建议提案共13件,占16.9%。
三、办理情况
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办理工作,积极研究吸纳合理建议,强化办理成果转化,着力解决代表委员关切。
(一)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已解决或采纳的(A类)建议提案3件。包括“在深圳前海建立香港产业园”、“优化香港入出内地车辆延期服务”、“取消深圳市筹建药品零售药店人店配比限制标准”等。
(二)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B类)建议提案35件。主要涉及国家事权、港澳事务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逐步推进解决。如“将深圳打造成为‘海洋强国示范区’”、“支持湛江打造‘南方海谷’”、“建立粤港澳教育合作机制”、“支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增设(汕昆)龙怀高速公路汶朗互通”等。
(三)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用作参考的(C类)建议提案4件。主要涉及国家事权或现行法律法规暂不支持,如“将韶关南雄至梅州梅县高速公路列入‘十三五’高速公路网规划”、“请国务院对港澳直通内地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定行政法规”、“加快落马洲河套地区开发促进深港合作”、“在重点城市允许职工自主选择养老保险参保地”等。
此外,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对8件留作参阅的全国建议提案作了认真研处,并将研处情况与有关代表委员作了沟通说明。
四、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要求,省政府对主办的42件全国建议提案的办理复文进行了认真审查,按规定将其中5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复文摘要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其余37件建议提案办理复文依法未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