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府办公厅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省府办公厅部门决算包含13个预算单位,具体为省府办公厅本部以及归口管理的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驻沪办、省府接待办、省政府驻沈阳办、省政府驻西安办、省政府驻成都办、省政府驻武汉办、省政府驻昆明办、省政府办公厅印刷厂、省政府机关门诊部、省育才幼儿院一院、省育才幼儿院二院等单位。省府办公厅主要负责省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协调省政府重要政务活动,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省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意见,检查督促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以及省政府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省政府驻京办等7个驻外办事处负责省政府在当地的信息收集、经贸协作、公务接待等任务。省府接待办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政府系统公务接待工作,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各省(区、市)政府来粤公务接待任务。省政府办公厅印刷厂承担省政府机关公文印刷工作。省政府门诊部承担省直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医疗保健工作。省育才幼儿院一院和省育才幼儿院二院主要承担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幼教服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省府办公厅本部共有行政编制279人;事业编制272人;离退休人员221人。其他归口单位共有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471人;离退休人员30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决算收入总计为56,49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28.9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54万元,事业收入1,950.88万元,经营收入2,443.08万元,其他收入2,515.35万元。2014年决算收入为37,676.87万元。相比,2015年决算收入增加18,815.44万元,主要是从2015年起,基建工程项目经费全额列本年收入。
2015年决算支出总计43,66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61.20万元,教育支出6,749.7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9.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1.96万元,农林水支出92.1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万元,其他支出197.49万元。2014年决算支出为37,570.45万元。相比,2015年决算支出增加6094.51万元,主要是2015年根据相关政策进行了基本工资调整,以及保障省政府公务活动需要追加专项工作经费。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8,185.79万元,按用途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58.15万元,教育支出4,483.4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9.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1.96万元,农林水支出92.1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万元,其他支出197.49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5,751.25万元,预决算差异为12,434.54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不包含2015年基建项目经费,以及为保障省政府公务活动需要追加专项工作经费,2015年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基本工资等经费。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共2,729.94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3,254.66万元减少524.72万元,比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232.52万元减少1,502.58万元。主要是:我厅根据中央和省有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要求各所属部门预算单位严控各项支出,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坚持经费控制、节约简朴原则,对因公出国(境)坚持“从严审批、控制总量、减少费用、讲求实效”的原则,最大限度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具体情况如下:
㈠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6.61万元,全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4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7人次;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113.08万元,本单位出国(境)团组1个,其他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累计27人次。
㈡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923.35万元,主要包括:(1)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1.36万元;(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91.99万元。省府办公厅部门预算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279辆,其中包含车改后封存待处理公务用车95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553.26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1,003.5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77辆,其中购置公务用车2辆,购置支出115.1万元。
㈢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99.98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共2,779批,63,431人次。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690.40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79万元,公务接待共2,051批次,21,946人次。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0.93万元,201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1.38万元,相比增加179.5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水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基本办公费用价格上涨造成。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8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79辆(包含车改后封存待处理公务用车9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93辆、一般公务用车18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印刷设备1台(套)。
七、名词解释
⒈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⒊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⒋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⒍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⒎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⒏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⒐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⒑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⒒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⒓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⒕“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⒖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国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