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专题 > 助企纾困共渡难关 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 助企政策 > 地市级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稳经济接续政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 : 2022-12-07 10:40:31 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
        【打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通过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全力纾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了《稳经济接续政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实施细则》,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5日

          

        稳经济接续政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若干接续政策》,通过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全力纾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扶持对象

          依据《深圳市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若干接续政策》有关条件,在深圳市结合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开展相关授信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和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

          二、扶持标准

          银行的业务奖励按照实际发放贷款金额×0.5%计算,保险公司的业务奖励按照实际承保贷款金额×1%计算。

          三、申报时间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于2023年1月在官网发布集中受理通知。在2022年9月至12月期间,银行发放符合条件的贷款后,保险公司签发符合条件的保单后,可分别提出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奖励补贴,不可追溯。具体申报时间及受理方式以官网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四、申报材料

          1.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奖励资金申请表;

          2.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统计报表;

          3.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

          4.借款借据(银行提供)、保险保单(保险公司提供)。

          上述各项申报材料应当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一式1份。第1、2项交原件,盖本单位公章;第3、4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

          六、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