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快讯
2022年广东交通运输运行简况
2022年,广东完成货运量36.42亿吨,同比下降8.6%,其中,管道完成货运量增长6.8%。完成货物周转量2.84万亿吨公里,增长0.2%;其中,铁路、水路完成货物周转量分别增长1.7%、1.3%。
2022年,广东完成客运量4.75亿人,同比下降23.5%;完成旅客周转量1621.35亿人公里,下降31.1%。
2022年,广东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20.48亿吨,同比下降2.3%;完成港口集装箱吞吐量7064.83万TEU,下降0.2%。
附注
1.指标解释
客(货)运量:指一定时期内通过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管道等运输业实际运送的旅客(货物)数量。旅客不论行程远近或票价多少,均按一人一次作为客运量统计(半价票、小孩票也按一人统计);货物不论运输距离长短,货物类型,均按实际重量统计。计量单位为人(吨)。
旅客(货物)周转量:指报告期内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等运输业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与其相应运输距离的乘积之和,计量单位为人(吨)公里。计算公式为:旅客(货物)周转量=∑〔每批旅客(货物)人(吨)数×该旅客(货物)的运送距离〕
港口货物吞吐量:指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按货物流向分为进港吞吐量和出港吞吐量,按货物的贸易性质分为内贸吞吐量和外贸吞吐量。按货物的类别分,可根据现行的交通行业标准《运输货物分类和代码》分类。计量单位为吨。
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指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计量单位为TEU。各种尺寸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自然箱数换算为TEU的比例为:45英尺箱1:2.25;40英尺箱1:2;20英尺箱1:1;“其它”箱型无论尺寸大小,暂按一个自然箱折合为一个20英尺标准箱计算。
2.统计范围
货物(旅客)运输:包括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管道等运输业完成的货物(旅客)运输量。
港口:统计范围是辖区内港口企业。
3.调查方法
旅客(货物)运输:铁路、民航、管道运输量来源于境内各铁路民航和管道运输企业;公路和水路运输量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统计调查数据。
港口: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联网直报港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