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快讯
2022年1—4月广东规模以上工业生产运行简况
1—4月,广东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1.22万亿元,同比增长4.4%。分门类看,采矿业增长12.9%,制造业增长4.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6.0%。分行业大类看,在部分地区电子企业补产和订单回流的带动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4.2%;受疫情散点多发和新冠抗原检测国内放开的影响,医药制造业增长16.2%;汽车制造业增长15.7%;在电子和电工机械设备和医疗仪器设备的带动下,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2.8%。
从产品产量看,汽车相关产品产量保持增长态势。其中,汽车整车增长17.3%,新能源汽车增长164.9%,充电桩增长129.2%,子午线轮胎外胎增长18.2%,汽车用发动机增长11.9%。电子计算机整机增长44.3%,5G智能手机增长31.8%,显示器增长25.1%,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增长18.4%,虚拟现实设备增长75.1%,民用无人机增长19.1%。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从2006年定期报表起,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采用价格缩减法计算。
产品产量同比增长速度: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年会发生一些变化,按国家统计制度规定,企业在报送当年月度数据时,需同时报送上年同期数。因此,产品产量同比增长速度是以本期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本期同时报送的同期数据计算得到。
2.统计范围
从2011年定期报表起,调整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工业法人企业规模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提高到2000万元及以上。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2017年年报和2018年定报起,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工业行业大类为41个,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