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设立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截至2022年底,实现省市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镇(街)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1530个;
2.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全省设立省级社区矫正机构1个,地级以上市省级社区矫正机构21个,县(市、区)省级社区矫正机构122个;
3.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招聘社会工作者3413人,招募社会志愿者35721名;
4.推进视频会见便民利民工程。2022年完成会见3.9万次、参加会见家属13.6万人次;
5.加强社区矫正基地建设。全省共建立各类社区矫正基地1758个,参与社区矫正的高校43所,企业50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