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梅州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3-JWGDMZ-F1001
三、采购预算:1440万元/2年(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简要项目内容:选定4家配送供应商纳入梅州某部副食品保障供应库,2家为常用供应商,2家为备选供应商;全部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注册“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采购平台会员,开通并使用平台会员及对账、接单等功能。(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二)服务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蕉岭县、五华县、平远县、大埔县、丰顺县,采购人指定的梅州市辖区的临时地点。
(三)服务范围:服务期内副食品配送。供应商供应的内容包括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类、禽蛋品类、干调类及饮品类等副食品。梅江区和梅县区配送点均为1天1送,兴宁市、蕉岭县、五华县、平远县、大埔县、丰顺县可视情2天1送。
(四)服务期限:初步采购期限为2年,供应合同一年一签,如遇部队政策、军事任务调整或上级指示要求(中标供应商配送过程中被拉入黑名单)等不可抗力因素原因出现服务调整或终止情况,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企业应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范围)需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七)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2月1日09:00至2023年2月20 日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采购机构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参考模板见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参考模板见附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7.保密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8.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9.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采购机构邮箱:304213862@qq.com。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投标报名时间以投标供应商最终递交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为准)。
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标书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七、提交保证金或保函截止时间
投标供应商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整,截止期限为2023年2 月18日17:00前,提交方式采用保证金转入我单位基本账户或保函邮件发送304213862@qq.com邮箱,标题注明XX公司提交梅州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保证金或保函。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无效。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2月21日08:30(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2023年2 月21日09:00
(二)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365bet提款多久到_篮球体育比分365_下载bst365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标书领取)、姚先生(项目咨询)
办公电话:0753-2355281转536436、536437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753-2355281转536423、1382381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