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 互动交流> 网上调查
        网上调查

        一起由查处非法代孕引出的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案


        来源:本网   2016-04-02

        【案情简介】

        2015年1月10日傍晚,我所从央视新闻得知我区及邻近地区存在非法代孕的产业链,其中我区一“黑诊所”涉嫌参与部分代孕环节。得知这一信息后,我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临时指挥中心,并出动30多名卫生监督员进行排查。通过GPS地图和新闻片段出现的画面进行对比,迅速锁定了区内兴某中医诊所为其中一个涉事医疗机构。

        在锁定目标后,我所和镇(街道)卫生监督分所组成的执法队伍迅速前往兴某中医诊所,但该门诊处于关门的状态,无法进入调查。随后经过协调,在公安部门和当地村委的协助下,卫生监督执法队伍顺利进入调查,但由于该中医诊所得知事情败露,已经早一步将相关的医疗器械、药品和其他证据转移,现场只留下一些一次性卵母采集器的包装盒、电费单、宽带登记清单等。另外,根据当地村委会治安人员反映,兴某中医诊所基本从未开门营业过,只是1月10日上午有治安员巡查时发现有几台货车在兴某中医诊所运走一批设备物资。

        由于现场没有取得足够的证据,我所遂将调查方向转移到诊所的登记负责人吴某祥身上。经翻查兴某中医诊所的发证档案,我所一直拨打吴某的所留的电话号码,但是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直至2日后,我所执法人员才拨通了吴某祥的电话,得知吴某祥在邻近行政区域的某医院执业,立即前往调查。经过向其工作单位领导、同事了解,均证明吴某祥近一年都在该医院正常上班。随后,我所执法人员向吴某祥展开详细了解。

        根据吴某祥口述,其本人实则只是从网上看到招聘启事,然后联系兴某中医诊所的实际经营者廖某应聘。廖某要求吴某祥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等资料,随后协议以吴某祥的名义申办兴某中医诊所。廖某取得兴某中医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以每月向吴某祥支付1500月的管理费,并以内部装修为由,一直没有安排吴某祥上班。询问了解后,我所执法人员立即跟随吴某祥前往其家中取得其向廖某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协议,以及其收取廖某管理费的存折等相关证据材料。

        在后续调查中,我所执法人员因其他证人证言和具体收取管理费的流水明细须吴某祥确认,但吴某祥因涉嫌开展代孕被公安机关拘留1个月。我所执法人员遂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到看守所提审吴某祥,并最终确定吴某祥向非卫生技术人员廖某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事实,及相关违法所得。在吴某祥结束拘留后,我所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向其分别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3500元,罚款5000元,并吊销该中医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另外,代孕案件经过首次调查取证,经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已移交公安机关查处;而吴某祥涉嫌未变更注册地点执业的线索也已经移交其所在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查处。

        本案正是撕开非法代孕面纱的第一案,同时引起国家管理层面的高度关注。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巡视员方援建带领的国家专项行动督查组,于2015年11月25日到我区督查打击代孕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充分肯定了我区打击代孕专项行动所取得的工作成效,表扬**区卫计、卫监、公安等有关部门反应迅速,查处到位,并为周边城市查处代孕产业链提供了大量的线索。

        【评析】

        1、反应迅速,组织得当。非法代孕案件对于不少地区属于少见的新型案件。因代孕以产业链形式存在,作案环节一般分解在几个不同的城市,甚至跨省,而其背后的投资方组成更可能涉及多个自然人或法人,收费等证据更只掌握在少数几个人手中,其侦查难度相当高。该案的承办机构在得知央视披露的信息后,能迅速锁定调查目标,并及时协同公安部门查处,反映其办案思路清晰,且应对措施得当,查处工作到位。

        2、案情清晰,证据充分。在确定调查方向后,执法人员能迅速向吴某祥所在的工作单位及其领导、同事了解情况和求证,再到吴某祥家中取得关键的定案证据,所有调查工作环环相扣有序进行。从证据上看,吴、廖双方协议书所协定金额与银行存折的流水账均能一一对应,有效反映违法事实,其中执法人员为厘清账目明细更多次要求吴某祥核对清楚,做到证据充足,无枉无纵。

        3、部门协作,机制先行。卫计部门和公安部门在该案的调查工作中能做到通力合作,大大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反映该地区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方面是有效推进,且成效显着。

        【思考建议】

        代孕在法律、道德、伦理和社会需求之间未达到协调平衡,如何合理规范辅助生殖技术的开展是一项新的重要工作。

        另外,打击非法代孕的工作中,因其产业的特殊性,以目前卫计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和调查手段很难形成有效的打击,理顺卫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和网络监管部门在打击工作的分工和责任,将更有利于打击非法代孕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