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研究部署渔船安全监管工作
4月29日,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李希书记在4月26日省委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总队贯彻落实措施。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徐放政同志主持会议,总队领导和各处室处长(负责人)、直属支队班子成员参会。
会议强调,全省海洋综合执法队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切实把渔船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一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紧盯渔港主战场,重点检查和督促整改渔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渔港不适泊问题,全面排查整治我省渔船渔港重大风险隐患。
二要重拳打击休渔期偷捕、钓具船改休闲渔船、“带病出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异地休渔,严格执行所有渔船必须回船籍港休渔要求。逐船核实“拖改钓”“刺改钓”渔船情况,对违规逃避休渔的行为零容忍。严格监管钓具船、非捕捞渔业船舶等。
三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渔船安全监管工作,毫不松懈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引导渔民群众做好个人防护,筑牢织密疫情防控防线。
四要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严肃处理瞒报谎报、查而不处等行为,强化追责问责,对在渔船安全监管工作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严查严处、严肃追责。(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