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出台《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撂荒耕地一年的,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撂荒耕地两年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方案》包括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强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切实保护种粮积极性、大力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开展“非粮化”摸底调查、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管七个方面主要任务,以此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
茂名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全市耕地面积为249.55万亩。《方案》提出,撂荒耕地一年的,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撂荒耕地两年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在我国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明确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承包户)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村集体)可以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茂名目前已印发《茂名市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实施方案》《茂名市农田整治提升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系列指引性文件,通过对全市所有撂荒地块实行一地一策,动态管理,各地或委托第三方,或组织镇(街)村工作队开展撂荒耕地拉网式核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田,摸清底数,登记造册。
茂名还在提升粮食产能方面发力。1月29日,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发布《茂名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提出,确保到2025年,茂名市累计建成243.38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面积23万亩,以此稳定保障150万吨以上粮食产能;到2030年累计建成255.38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面积68万亩,以此稳定保障155万吨以上粮食产能。